公司贈送股東紀念品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岡山稽徵所表示:公司於召開股東會時,以紀念品贈送股東,上開紀念品核屬與推展業務無關之饋贈,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6條第1項規定,其進項稅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