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國稅局將自97年5月起加強查核建築師及技師申報複委託費案件,請業者於4月底前自行檢視,如有以下不當方式列報複委託費者,請自動更正並補繳稅款,以免受罰。

資料來源:臺灣省中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中訊)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該局將自5月起至9月底止,對轄內之建築師及技師95年度執行業務所得結算申報列報複委託費案件,列為加強查核對象,以維護租稅公平,遏止不法逃漏稅捐。
該局表示,近年來建築師及技師利用部分業務複委託予管理顧問公司或其他業者方式,蓄意增加執行業務申報費用,以規避綜合所得稅負,是該局針對以往年度業者自行申報複委託費之資料進行同業比較分析,選案列為專案查核對象,加強查核其有無虛列該項費用,以有效遏止業者逃漏稅捐。該局除依帳證資料予以審查之外,必要時將查核資金往來情形,以瞭解有無收付事實,並視情況與相關公會及機關聯繫,實際瞭解受託業者之專業能力及設備規模,以判斷是否足資承辦複委託業務。
為鼓勵業者誠實申報及自動補報繳稅款,該局特別籲請業者自行檢視帳簿憑證,如有未依規定列報費用者,即日起至4月30日止請自動向轄區分局、稽徵所更正並補繳稅款,以適用免罰之規定。
民眾如尚有任何疑問,可撥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提供單位:審查二科蕭百純,電話: 04-23051111 轉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