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中之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第1-1頁),於表頭增列免予填寫之選擇欄位,俾利非屬最低稅負制適用對象之營利事業填報勾選。
該局說明,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自95年1月1日實施,95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新增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第1-1頁),因有許多營利事業非屬最低稅負制適用對象,免填報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故自96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申報表(第1-1頁)新增【£本營利事業符合附註一所述條件,非本申報表適用對象,除填寫上述稅籍資料欄外,免填本申報表。(請於£中打勾)】之欄位,若營利事業非屬最低稅負制適用對象,請於填報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時記得勾選。
該局呼籲,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網路申報軟體中,亦配合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格式新增該欄位供使用者勾選,為避免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人潮湧擠,請營利事業多採用網路申報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聯絡人:資料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