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指出,本(97)年度房屋稅繳納期限,應於5月31日截止,惟因是日適逢星期六,次日(6月1日)又是星期天,房屋稅限繳日期則延至6月2日,納稅義務人可利用台灣銀行之自動櫃員機繳納稅款。如果納稅人目前尚未收到稅單,請儘速逕向房屋所在地的稅務機關或各鄉鎮市公所(財政課)申請補發。
地方稅務局表示,為方便繳納,納稅人在房屋稅應納稅額200萬以下者,可持金融卡在金融機構的自動櫃員機納稅,但切記必須在繳納最後1日以前,完成轉帳繳納手續。
提供納稅人利用金融卡繳交房屋稅的金融機構包括:台灣銀行、台北富邦商銀及高雄銀行等多家銀行,民眾只要至貼有(提款+轉帳+繳稅)標籤的自動櫃員機,就可以辦理轉帳繳納,轉帳手續費由該局代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