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度立法委員選舉政黨推薦候選人平均得票率達2%之政黨有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新黨、臺灣團結聯盟及無黨籍團結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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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 97年度立法委員選舉已於年初落幕,納稅義務人除了關心自己支持的候選人是否當選以外,最關心的莫過於各政黨推薦候選人平均得票率,因為各政黨推薦候選人平均得票率是否達2%,攸關納稅義務人租稅優惠之權益。財政部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97年3月12日中選一字第0970003144號函通報,本次立法委員選舉各政黨推薦候選人平均得票率達2%之政黨分別有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新黨、臺灣團結聯盟及無黨籍團結聯盟。 高雄市國稅局進一步表示,依政治獻金法規定,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者,得於申報所得稅時,作為當年度列舉扣除額,但個人對同一擬參選人每年捐贈總額不得超過10萬元,且每一申報戶每年對各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捐贈之扣除總額,不能超過該申報戶當年度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20﹪,其總金額不能超過新台幣20萬元。自該法公布實施後,個人對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之捐贈,於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其可減除之金額限制,均按上述規定辦理。 此外,政治獻金法對政黨捐贈又規定政黨推薦之候選人於該年度立法委員選舉之平均得票率未達2﹪或收據格式不符者,是不能適用列舉扣除的(該年度未辦理立法委員選舉者,以上次選舉之得票率為準)。因97年度立委選舉政黨推薦候選人平均得票率達2﹪者有中國國民黨、民主進步黨、新黨、臺灣團結聯盟及無黨團結聯盟,所以97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只有對該5政黨之捐贈,得作為列舉扣除額;又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應於金融機構或郵局開立專戶,報經監察院許可後(相關資料監察院網站公告查詢),始得收受政治獻金,是捐贈時應取具載有監察院政治獻金專戶許可文號之政治獻金受贈收據。 該局特別呼籲欲對政黨捐贈政治獻金之納稅義務人,應詳細瞭解政治獻金法關於租稅優惠之相關規定,並妥善保存收據,千萬別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708】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稅務員 姓名:李淥娟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