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將已核准免稅車輛辦理報廢另新購車輛時,仍應依規定重新辦理免稅手續。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張貼日:2008/07/15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專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之交通工具,每人以一輛為限免徵使用牌照稅。如果車輛老舊已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者,因免稅標的物變更,新購車輛仍應依規定於使用前申辦免稅,方可免徵使用牌照稅。 如對使用牌照稅免稅申請有疑問,可向該局工商稅科洽詢,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70~275分機,或利用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洽詢,該局同仁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