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1次,本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於110年5月31日決議,並經桃園市政府於110年6月29日公告重評後房屋標準價格,並自110年7月1日施行,本次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重點如下:
一、擴大公共工程減徵範圍:桃園近年來興辦許多重大公共建設,尤以捷運工程造成周邊房屋受交通影響,為減緩民眾不便,除了原先以施工道路兩旁之房屋,依交通受阻程度,主動予以減徵房屋稅10%至30%,本次擴大以施工道路為主要通道巷弄之房屋,亦享有減徵房屋稅10%適用。
二、提高房屋標準單價10%:本市房屋標準單價前於104年調整,主要是參酌營造工程物價指數先行調升60%,並適用104年7月1日以後完工建物,考量該指數自104年調整標準單價迄今已上漲10%左右,爰以104年6月30日以前完工建物標準單價為基期調升70%,即再調升10%,並適用110年7月1日以後完工建物,不會追溯舊屋適用。
三、地段率微幅調整282條街路:在考量受疫情衝擊下,為緩和民眾納稅負擔,地段率調整僅適用於110年7月1日以後完工建物。本次調整房屋地段率,除全盤檢視本市各區域範圍,並運用GIS地理資訊系統彩繪地段率圖層,及利用各里別的商業登記、房屋交易量及實價登錄等資料,以大數據方式分析各區域之商業交通情形、房屋之供求概況以及各該不同地段房屋買賣價格減除地價部分,予以微幅調整地段率。
稅務局進一步表示,桃園正在快速起飛,房屋標準價格重行評定,亦是為實現以財政支援建設,讓建設培養財政,共同創造桃園三心六線軌道願景,如您欲瞭解本次房屋標準價格調整有關事項,您可掃描下方QR-Code或連結至https://tytax.tycg.gov.tw/home.jsp?id=451&parentpath=0,82房屋標準價格調整有關事項專區閱覽。
【房屋標準價格調整有關事項專區】
更新日期:110-07-02
發佈單位: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