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子市王小姐詢問其女兒101年5月出生,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免稅額如何計算?
南區國稅局太保分局表示:受扶養親屬於年度中出生、死亡或年度中畢業、成年,選擇合併申報者,其扶養期間雖不滿一年,仍准按全年之免稅額核計減除。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王小姐女兒於101年度5月出生,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親屬,縱該年度扶養女兒未滿一年,其免稅額亦可依全額82,000元減除。
該分局另提醒納稅義務人,子女未滿20歲者,縱有所得,亦不得單獨申報綜合所得稅,需被申報為受扶養親屬,但已婚者除外。
新聞稿聯絡人:綜所稅課黃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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