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東昇記帳士事務所
回首頁
東昇部落格
東昇簡介
服務項目
常見問答
稅務新聞
網站連結
聯絡諮詢
首頁
>
常見問答
>
稅務問與答
> 公司辦理現金增資,部分股東放棄認購新股權利,改由他人認繳,要不要繳納證券交易稅?(6106)
公司辦理現金增資,部分股東放棄認購新股權利,改由他人認繳,要不要繳納證券交易稅?(6106)
回上頁
友善列印
公司辦理現金增資,部分股東放棄認購新股權利,改由他人認繳,尚非屬買賣有價證券,應不在課徵證券交易稅之範圍。
(財政部68.12.12台財稅字第38865號函)
回上頁
友善列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