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畜房舍附設之看守室如與飼養作業不可分離者免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張貼日:2007/07/30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 專供飼養禽畜房舍附設之看守室,如確與飼養作業不可分離,且與該飼養禽畜房舍有不可分性,准依照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免徵房屋稅。本處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6-6969。 撰稿單位:新化分處 二股 郭貞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