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錢包網路繳稅自96年6月1日起停用,納稅人可使用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繳稅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處表示:台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於96年5月全面停止電子錢包維運服務;也就是說,96年10月份定期開徵使用牌照稅、11月份開徵地價稅等,民眾不能再使用電子錢包繳納稅款。
花蓮縣稅捐處提醒您,雖然自96年6月1日起不能再使用電子錢包網路繳稅,但可使用晶片金融卡及信用卡網路繳稅,不須到金融機構排隊,更不必配合金融機構上班時間,既簡便又安全,歡迎多加利用。
若有任何繳稅問題,歡迎來電洽詢0800-386969或03-8226121轉167,稅捐處將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