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網路申報好處多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張貼日:2007/08/07 回上頁友善列印 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網路申報,如屬一般申報案件,且未以「投資抵減稅額」、「行政救濟留抵稅額」或「可抵繳之扣繳稅額」等項目抵繳暫繳稅額者,僅需於96年10月1日(當日24時)前自行繳納暫繳稅額並將申報資料上傳成功,即完成申報程序。申報單位可由網路申報系統列印配賦收件編號、第一次申報日期及更正申報日期之暫繳稅款申報書及暫繳申報收執?,作為申報憑據。&呼籲營利事業、會計師事務所、記帳及報稅代理業務人多加利用便捷網路報稅方式,順利完成暫繳申報。&&上稿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