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稅輕鬆行 7種通通行

資料來源: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北縣訊】臺北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目前繳稅方式,除了以現金到代收稅款銀行繳納或辦理由金融機構帳戶轉帳繳稅外,還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便利超商、電話語音轉帳及晶片金融卡等管道繳稅,是否需負擔手續費,就以上7種繳納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的繳稅方式說明如下:
項目
序號 繳稅方式 手續費 備註
1 現金臨櫃繳納 無
2 約定轉帳納稅 稅捐處負擔 於稅款開徵前2個月申請
3 自動櫃員機繳稅 稅捐處負擔
4 信用卡繳稅 依發卡銀行規定
5 便利超商繳稅 納稅人負擔6元 1.繳納金額2萬元以下始 代收
2.開徵前5日開始繳納
6 電話語音轉帳繳稅 納稅人負擔10元 需用按鍵式電話
7 晶片金融卡網路繳稅 納稅人負擔10元 需備讀卡機

該處表示,如果想要用金融帳戶轉帳繳納今年的地價稅,請在8月31日前至各金融機構、稅捐處或各分處,填妥「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今年的地價稅繳稅的工作就交給稅捐處至您指定之帳戶轉帳繳納,輕鬆愉快且不必負擔額外的手續費,稅捐處對現場辦理轉帳繳稅的民眾還會致贈宣導品一份,真可說是「繳稅方式多,樣樣行得通」。

最後稅捐處要提醒民眾,96年下期營業用使用牌照稅將於10月份開徵,而地價稅將於11月份開徵,請多加運用以上7種繳稅管道繳納您的稅金,如您有任何稅捐問題可打稅捐處服務電話8952-8200,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撰稿人:企劃服務課 周美華 電話:8952-8130
資料詳洽:企劃服務課 王珮齡 電話:8952-8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