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用臨時牌照逾期使用,除補徵稅額外視同未領牌照處罰。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機動車輛領用臨時牌照的期間,以15日為限,並依「機動車輛使用牌照稅分類稅額表」規定,各類車輛稅額的中位數,按日計算應納稅額。又臨時牌照逾期未再換領使用牌照,使用公共道路被查獲,應視同新車未領牌照處1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