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地價稅係每年徵收一次,96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依稅法規定,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按千分之二計徵,一般用地則按按千分之十至五十五累進課徵,其稅額至少相差4倍以上。
所謂「自用住宅用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地上建物(即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
二、 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
三、 都市土地以300平方公尺(90.75坪)、非都市土地以700平方公尺(211.75坪)為限。
四、 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之受扶養親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者,以一處為限。
該處同時表示,符合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應於開徵40天前,即9月22日前提出,惟今年因適逢中秋節連續假日,申請期限將順延至96年9月26日,如逾期申請,今年將無法適用,而須按一般用地千分之十以上稅率計徵;前已核定,而適用原因、事實未變者,免再申請。請土地所有權人把握期限,以確保自身權益。
該處服務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