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提供公共使用之土地及騎樓走廊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無償供公共使用之土地,在使用期間,免徵地價稅,但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空地部分,則不在免徵範圍。
而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則以地上建物層數按比例減免:地上建物為平房者,地價稅全免;二層者,減徵1/2;三層者,減徵1/3;四層者,減徵1/4;五層以上者,減徵1/5。
  該處同時表示,減免地價稅應於開徵40天前,即9月22日前提出,惟今年因適逢中秋節連續假期,申請期限順延至96年9月26日,如逾期申請,今年將無法減免地價稅;前已核定減免,而原因事實未變者,免再申請。
該處服務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