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用地,可申請按千分之十稅率計徵地價稅

資料來源:臺東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臺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96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凡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已按工業主管機關核定規劃使用者,無論自有自用或出租與興辦工業人使用,均得申請適用工業用地千分之十稅率課徽地價稅。
土地所有權人或興辦工業人,應檢附工業主管機關核定使用證明文件,於開徵40天前,即9月22日前提出申請,惟今年因適逢中秋節連續假期,申請期限順延至96年9月26日;逾期申請者,今年地價總額超過累進起點地價387,000元部分,則按千分之十五至千分之五十五稅率課徵。該處同時表示,前已核定適用,而原因事實未變者,免再申請。
該處服務專線:089-231600分機262、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