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牌照稅法修正重型機車調降牌照稅於今年8月8日總統令公布。自8月10日起生效,除了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原本就免稅外,超過151立方公分以上之重型機車,均大幅調降。花蓮縣稅捐稽徵處表示:96年使用牌照稅已於4月1日至4月30日開徵,對已繳納稅款者,稅捐處將按調降後的稅額,主動辦理退還納稅人溢繳之稅款。
該處表示,使用牌照稅法第6條修正條文自8月10日起生效,重型機車使用牌照稅稅額已調降至與自用汽車之稅額相似。重型機車排氣量151cc~250cc由1,650元調降為800元,251cc~500cc由2,200元調降為1,620元,501cc~600cc由4,500元調降為2,160元,601cc~1200cc由7,200元調降為4,320元,1201cc~1800cc由12,000元調降為7,120元,1800cc以上由23,000元調降為11,230元。
該處另外表示:本縣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上重型機車雖僅有300多輛,此次調降稅額納稅人溢繳之使用牌照稅稅款約為8萬元,該處仍將秉持便民服務之精神,主動辦理退稅,預計下個月起陸續寄送退稅支票給重型機車納稅人。
如您對使用牌照稅相關事項有疑義者,可撥稅捐處總機電話03-8226121轉242至247或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386969向財產稅課使用牌照稅股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