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稅沒繳 想踏出國門很難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依據「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個人欠繳稅款及罰鍰達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上時,欠稅之個人或營利事業負責人會被限制出境。

  稅捐處說,欠稅人一旦被限制出境,必須繳清所有欠稅款才能解除出境,該處本年截至5月底止,因欠稅人繳清稅款而被解除出境限制者有7人,金額計1千3百多萬元。該處提醒納稅人,納稅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如不想因欠稅未繳而被限制出境,請如期繳清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