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工廠用地之優惠稅率及減免稅地之申請期限為每年9月22日。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07/09/12 回上頁友善列印 每年的9月22日為地價稅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工廠用地之優惠稅率及減免稅地申請期限,如果超過期限(9月22日以後)申請,就要從次年期開始適用,該處提醒納稅人如有符合上述條件,請如期提出申請,以免你的權益受損。96年度特別稅率用地之申請期限為96年9月22日(星期六例假日),今年9月23至25日適逢中秋節彈性放假,依民法第122條規定,申請期限順延至96年9月26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