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的車主請注意愛車牌照是否被註銷了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張貼日:2007/09/12 回上頁友善列印 96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已過,部份車主未接到使用牌照稅稅單,可能原因之一是您的愛車已被註銷牌照了。車輛因未依規定檢驗而被註銷牌照,稅捐處皆會停止寄發使用牌照稅單,故籲請車主如未接到使用牌照稅單,請先檢視愛車行車執照上的指定檢驗日期是否已逾期很久未驗車而被註銷號牌。如是者,請趕快向監理處辦理,否則無牌行駛公共道路(包含行駛或停車)被查獲,依使用牌照稅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除補本稅外尚需處稅額2倍之罰鍰,不可不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