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捐處表示,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用之住宅用地。
申請自用住宅用地稅率之面積限制為都市土地未超過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未超過700平方公尺。
稅捐處指出,同時擁有兩棟以上之住宅用地的所有權人,土地稅法限制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的受扶養親屬,享受優惠地價稅率只能以1處為限,惟納稅義務人如果在另一棟住宅用地以已成年子女或直系尊親屬在所有土地上設籍,亦可在限制面積內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處說,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僅千分之2,遠較一般用地基本稅率千分之10為低,土地所有權人如有上述之土地,應於9月22日(今年該日適逢週六例假日及中秋節彈性放假順延至9月26日)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建築改良物(房屋)所有權狀提出申請,經審查核准後當年度的地價稅就可適用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以節省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