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地址異動或錯誤,應即通知稅捐機關更正以免自身權益受損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稅捐稽徵處表示:每當各項稅捐開徵後,常有民眾向稅捐處反應未能即時收到稅單,致徵期結束造成滯納情事,影響個人信用與權益。稅捐處特別提醒民眾,如房屋係屬新購,或送單地址已異動或錯誤,請立即通知稅捐機關予以更正,以免上述情況之發生。

  稅捐處進一步表示:民眾如有購置房屋,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因稅捐機關房屋稅籍資料登錄係依據契稅申報書所載地址予以厘正,故填寫之地址若與實際不符或錯誤,易發生無法順利收到稅單之情形;為保障自身之權益,民眾各項單據之填寫務請詳實核對,如有異動亦請即時通知稅捐處更正,以減少徵納雙方之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