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憑單,請儘速兌領

資料來源:臺灣省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桃園訊)9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退稅憑單有效期限自96年7月31日至96年9月29日止。截至96年9月26日止尚有9,079件,金額達8,832萬餘元之退稅憑單尚未兌領,請納稅義務人儘速於憑單有效兌領期限內至金融機構辦理兌領。
該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所持第1批退稅憑單若已超過憑單有效期限(96年9月29日)而尚未向金融機構辦理兌領者,納稅義務人無須太擔心,可向所轄稽徵機關申請展延憑單兌領有效日期即可,如納稅義務人逾各批退稅憑單兌領有效期限未兌領且未向稅捐稽徵機關辦理展延者,國稅局將於憑單最後兌領有效期限(97年4月30日)後,主動改開立國庫退稅支票,通知納稅義務人前來領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