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繼承獨資組織之存貨及固定資產,要不要課徵營業稅?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市黃先生問:因父親死亡,本人繼承其經營之獨資商號,商號原有之存貨及固定資產,是否需要課徵營業稅?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獨資組織之營利事業轉讓或變更負責人時,原負責人將其存貨及固定資產移轉新組織或新負責人者,應依法課徵營業稅;惟獨資組織營業人之負責人死亡,由其繼承人繼續經營,申請變更負責人為繼承人時,其繼承人繼承餘存之存貨及固定資產,核非屬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2款規定應視為銷售貨物之範圍;因此,黃先生繼承該商號原有之存貨及固定資產依法免課徵營業稅。【#865】
新聞稿提供單位:楠梓稽徵所 職稱:稅務員
姓名:沈?惠 聯絡電話:3522491轉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