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地價稅於11月1日開徵,財政部表示,地價稅的課稅期間為96年1月至12月一整年,地價稅額係按申報地價來計算,而且申報地價每3年才調整一次,今年重新規定地價,依據內政部統計資料,全國平均漲幅10%,臺北市平均漲幅為7.02% ,一般而言,今年的地價稅將會小幅增加。
該部表示,申報地價係依地政機關於重新規定地價時,根據轄區內土地地價變動情形,估計區段地價後,提請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再計算各宗土地的價格為公告地價,土地所有權人依規定只能在公告地價上下20%的範圍內申報,如未申報地價者,地政機關則按公告地價80%作為其申報地價。依據內政部統計資料,臺北市的申報地價大約是市價的三成左右。
舉例來說,王先生96年買房屋市價700萬元,其中土地價值500萬元,其地價稅大約是按500萬元的三成150萬元來計算,如果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2‰課徵,王先生要繳3,000元地價稅,如果按一般用地稅率10‰課徵,則要繳15,000元地價稅。
該部特別呼籲納稅人,如稅單尚未收到或遺失者,可向土地所在稅捐處申請補發。如對稅單記載資料有任何疑問,請撥稅單上的聯絡電話向經辦人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