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近來詐騙手法推陳出新,詐騙集團利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執行處名義繕發傳繳通知書及劃撥單向民眾詐騙稅款,請民眾提防詐騙集團不法手段。
欠繳稅捐案件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後,執行處通知納稅義務人繳納稅款時,不會檢附已書寫受款人之劃撥單或繳款書供納稅義務人繳納,僅會註明「如於期日前已以移送機關為抬頭之支票、匯票或劃撥方式繳納者,得免到場,但仍請將本通知單併同支票、匯票或劃撥單收據聯影本郵寄本處,以加速處理流程」字眼。
該局特別呼籲,如納稅義務人接獲執行處通知繳納稅款並附上已書寫受款人之劃撥單供納稅義務人繳納,該受款人係詐騙集團虛設人頭戶,倘納稅義務人不查誤將稅款劃撥入該受款人帳戶,實際上並未繳納任何稅款,只是淪為詐騙對象。近來詐騙手法推陳出新,民眾若要提防詐騙集團,接獲國稅局寄發稅單或執行處繳納通知書時,可以先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查詢確認繳納金額及繳納方式,以防受騙。如有疑問,歡迎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 0800-000321洽詢。(提供單位:吳麗華,電話:04-23051111轉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