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表示,為了提供納稅義務人更多元的繳稅選擇,自96年11月起,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暫繳稅款,除了可以到各代收稅款處臨櫃繳納,利用自動櫃員機(ATM)、晶片金融卡透過網際網路等各項方式繳稅外,可就近利用全年無休24小時營業的便利商店繳納,方便、安全又省時。
該局指出,未辦理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的營利事業,核定暫繳稅額繳款書將於近日陸續寄發,繳納期間自96年11月16日至11月30日止,營利事業收到繳款書,對核定內容如果有疑問,請儘速向發單的分局、稽徵所查詢,並請於稅款繳納期限96年11月30日前繳納。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內的案件,在稅款的繳納期間截止當日午夜24時前(逾期及延期案件皆不適用),可以持繳款書到就近有代收稅款的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營業門市以現金繳納,但納稅義務人每筆須自行負擔6元手續費。
該局呼籲,營利事業如利用便利商店繳納9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核定暫繳稅款,請記得保留便利商店列印的交易明細表及加蓋店章繳款書收據聯,作為繳稅證明憑證。收到繳款書請儘速於稅款繳納期限前繳納,若逾期繳納稅款,每逾兩日須按應納稅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逾繳納期限繳30日仍未繳納,將移送強制執行。納稅人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
(提供單位:徵收科張素蓮,電話:04-23051111轉8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