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稅捐處表示,本縣不少農民以生產香菇為業,有關供香菇栽培或烘培使用的房屋,應否課徵房屋稅,該處特別提出說明。
稅捐處指出,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用之燻菸房、稻穀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免徵房屋稅。因此,供香菇栽培使用的房屋,如屬培植農產品之溫室,依上開規定可免徵房屋稅,但是如係供烘培香菇使用的房屋,因為非屬免徵房屋稅範圍,仍應依法課徵房屋稅。
民眾如尚有房屋稅問題,歡迎利用稅捐處免費服務電話洽詢。南投總處:0800-496969、埔里分處0800-493457、竹山分處:0800-4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