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人向小規模營業人取得進貨憑證可否扣抵?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張貼日:2007/12/19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小規模營業人開立之銷售收據,因小規模營業人不屬於進銷扣抵計算稅額之營業人,其憑證未載有營業稅額,故不得作為扣抵銷項稅額之憑證。如有疑問請洽:第四股股長 電話:5978211轉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