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書寫錯誤如買受人已申報扣抵或拒絕退回應如何處理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表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開立書寫錯誤之統一發票交付買受人,如買受人已提出申報扣抵或因買受人拒絕退回,致賣方營業人無法收回該統一發票收執聯、扣抵聯作廢重開者,應由賣方營業人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更正錯誤之統一發票,再由賣方營業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通報買方營業人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法辦理。
如有疑問請洽:第四股股長 電話:5978211轉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