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報繳之娛樂業者調整娛樂票券票價,應於調整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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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政府稅捐處表示,實施自動報繳之娛樂業,其娛樂票券之票價若欲調整,代徵人應於調整前報請主管稽徵機關備查。其未經報備擅自提高票價出售,而以原低票價報繳娛樂稅者,依娛樂稅法第14條規定除追繳匿報娛樂稅款外,應按匿報稅額處5倍至10倍之罰鍰,並得停止其營業。
  稅捐處呼籲縣內自動報繳之娛樂業者,若欲調整娛樂票券之票價,請記得於調整前向主管稽徵機關報備,以免查獲被罰損及權益。民眾若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洽詢,稅捐處免費服務電話:總處0800-496969 埔里分處0800-493457 竹山分處0800-49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