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96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採網路申報之扣繳單位、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之受託人,申報期限截止後如發現申報資料錯誤,請儘速向所轄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申請更正。
該局說明,96年度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期限至97年1月31日,採網路申報之申報單位於申報截止後(97年1月31日晚上12時整),發現資料有誤時,可檢具網路申報回執聯及申請各類所得資料更正所需資料文件,向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提出申請,由所屬稽徵機關收件並審查有無違章情形,再依以下2種方式由申報單位擇一辦理更正(採總分支機構合併申報者,所含公司統一編號需分別列示):
一、剔除網路申報資料所有錯誤部分,錯誤部分依人工申報程序辦理後續事宜。
二、剔除所有網路申報資料,並改依人工或媒體申報程序辦理檔案全部換置。
該局進一步表示,申報期限截止後,申報單位始發現扣(免)繳憑單或股利憑單申報資料錯誤須申請更正者,更正方式原則由申報單位向所轄國稅局各分局、稽徵所以人工方式辦理;如採媒體辦理更正者須於97年3月10日前辦理,退查或更正筆數多者,請注意此期限前辦妥媒體更正以簡化更正程序。
(聯絡人:電子作業科陳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