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96年3月28日新修正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96年3月28日修訂之「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已將多項地方稅之裁罰倍數予以調整,對於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如係屬行政機關管轄範圍內者,行政機關可本諸職權予以重新裁量;惟如案件已繫屬行政法院者,除受處分人願意按修正之較低裁罰倍數和解結案外,稅務局將不主動行使行政裁量權變更裁罰倍數。對於各項法令規定異動,民眾應多加留意以保陪自身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