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95年度綜合所得稅退稅款已領取了嗎?

資料來源:高雄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該局95年度綜合所得稅第1批及第2批退稅採用憑單退稅方式者計有2萬8千餘件,截至96年12月底止尚有1千餘件仍未兌領,因該等退稅憑單已逾有效兌領期間(96年12月31日止),該局為保障受退稅人退稅權益,特於97年元月10日起日前寄發「退稅憑單未兌領催領通知書」,提醒受退稅人儘速持向所轄稽徵所展期並提兌該憑單。 國稅局同時呼籲,持有該等逾兌領日期之退稅憑單者,欲提出兌領時應先持該退稅憑單前往戶籍所轄稽徵所辦理展期,才能向金融機構辦理兌領,以免遭金融機構拒絕受理。又因該項展期作業只有原戶籍所轄稽徵所才有權限受理申請,且只能展期一次,鑑於往年屢有受退人前往總局徵收科要求辦理展期,再次提醒受退稅人直接前往戶籍所轄稽徵所辦理逾期退稅憑單之展期,以免增加路程。 該局更呼籲納稅義務人今年(97年)5月份辦理96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如再經計算有應退還稅額時,建議採用「存款帳戶退稅」,只要詳填在郵局或金融機構的帳號,退稅款將直接撥入指定的金融機構存款帳戶內,既可享受便捷、快速又安全的退稅方式,又能免除遺失、被竊或逾期未提兌之虞喔!  高雄市國稅局關心您,如對各年度之退稅款是否已領取有疑問,歡迎來電7256600轉8510、8151詢問,該局將竭誠為您服務。【#034】 新聞稿提供單位:徵收科 職稱:股長 姓名:謝貴春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