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表示,該局現正辦理96年度醫療院所及補習班、幼稚園、托兒所、養護、療養院所下半年度收入調查作業,已分別於96年8月上旬及11月中旬陸續將調查記錄表函寄各業者執(營)業處所,請業者接到調查記錄表後,依實際業務狀況填報收入。 國稅局同時指出,該局接到業者填報之業務狀況調查記錄表後,會依據業者所填報之收入金額、規模與其上期或依所蒐集到之收據內所載每人收費金額或與該行業收入水準實施查核比對,如發現業者申報或填報之業務收入與實際收入差異過大或未按規定時限內填報回復者,將派員至執業處所實地訪調查並依所掌握之相關資料調高其當期之業務收入;依往年該局辦理收入調查之經驗,於事後審核業者所填報業務狀況調查記錄表時,發現有部分業者未據實填報或未按規定時限內填報回復,經派員實地訪調查後,調高收入者不在少數,故請業者務必據實填報並依規定時限填報回復,以免查核所得時被調高收入或因未規定依時限填報相關資料而被裁處罰鍰。 該局籲請納稅義務人,若至今尚未收到或已遺失業務狀況調查記錄表者,可親自或打電話到該局審查二科申請補發,連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403或8410。【#030】 新聞稿提供單位:審查二科 職稱:股長 姓名:李茂燦 聯絡電話:(07)7256600分機8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