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多層次傳銷事業單位申報96年度參加人進貨資料,自97年1月1日起已開始受理,請相關事業單位於97年1月31日截止期限前儘早申報。
該局說明,多層次傳銷事業申報各參加人年度進貨資料申報方式計有下列2種:
(一)人工填寫申報:
由傳銷事業至該局各分局、稽徵所服務台索取「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年度進貨資料申報表」,以人工方式填寫後,連同「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書」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二)電子檔案申報:
採用電子申報之業者,請依「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規定將資料檔案製成磁帶、磁片或光碟片,送國稅局先行測試成功後,即可使用電子檔案申報(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網站已放置測試軟體,申報單位可先行測試檢核)。前述「綜合所得稅資料電子申報作業要點」,可向該局各分局、稽徵所服務台索取參閱,亦可至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網站(http://www.fdc.gov.tw)自行下載。
該局進一步表示,採電子檔案申報時應檢附:1.中、英文檔案。2.多層次傳銷事業參加人進貨資料申報書。3.媒體檔案遞送單,向所轄稽徵機關辦理申報。至第1次採用電子申報之申報單位,經測試軟體成功後,免再逐年申請測試。
該局呼籲,為簡化徵納雙方作業程序,請儘量以電子申報方式作業,並提醒申報單位及早申報。
(聯絡人:資料科周股長;電話:23113711分機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