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籲各公司、行號應據實申報扣(免)繳憑單資料

資料來源:臺北市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各公司、行號應據實列報薪資費用並申報薪資扣(免)繳憑單,切勿利用人頭虛報薪(工)資,以免遭補稅並處罰鍰。
該局查核涉嫌利用人頭虛報薪(工)資以逃漏營利事業所得稅係每年度重點工作,各地區國稅局係運用全國電腦歸戶所產生之異常薪資所得資料,作為查核參考。時有發現被虛報多筆薪資者係因身分證遺失,或遭不法人士將身分資料提供犯罪集團變造使用,販售牟利,不但被虛報者權益受損,虛報薪(工)資之公司、行號遭補稅處罰,嚴重者,負責人亦會因誤觸法網而遭移送地方法院檢察署追究刑責。
該局說明,被查獲涉嫌虛報薪(工)資之公司、行號,當初係為了逃漏些許稅捐,而向犯罪集團購買人頭虛報薪(工)資,誤以為列報低額薪資,該人頭即不用繳納綜合所得稅,亦不易被國稅局查得。殊不知犯罪集團將人頭資料販售與多家公司、行號,以求高額非法利潤,致被虛報者同一年度有數筆或10筆以上薪資所得,且所得總額超過百萬元以上,有違常情,經電腦歸戶產出異常薪資所得資料,公司、行號又無實際支付薪資事實,立即可查獲虛報情事。
該局呼籲,各公司、行號勿虛列人頭薪(工)資,若以前年度有虛報人頭薪(工)資者,請儘速辦理更正,自動補報補繳應納稅捐,以免被查獲遭補稅並處罰鍰。
(聯絡人:法務科沈審核員;電話:23113711分機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