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所領薪資 可少扣繳稅款囉

資料來源: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區國稅局表示,財政部已於96年12月24日發布97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將薪資所得者按該表扣繳之稅額大幅下修,以每月薪資5萬元,且無扶養親屬之單身貴族為例,原本按表每月要扣繳2,090元稅款,97年起領取薪水時將不被扣繳,因97年度無配偶亦無扶養親屬之單身貴族每月薪資起扣點己提高為54,501元,以避免扣繳後還要辦理退稅,徒增徵納雙方困擾。
該局指出,國人領取薪資所得者,依薪資所得扣繳辦法第2條規定,只要填報「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給公司,公司即可按財政部發布之「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所列金額扣繳其每月所得稅款。至於「員工薪資所得受領人免稅額申報表」及「97年度薪資所得扣繳稅額表」相關電子檔均已建置於南區國稅局網站首頁/檔案下載項目內,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如有疑問請洽:
審查二科溫科長,聯絡電話:06-2229459  彙總編號:9701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