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房屋,仍應申報稅籍課徵房屋稅

資料來源: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屏東縣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納稅人詢問,違章房屋並無使用執照,為何要繳納房屋稅?
該處指出,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上的各種房屋,及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的建築物為課徵對象。即使是違章房屋,都在課稅範圍。而且繳納,僅表示履行該房屋稅納稅義務,不能誤認已繳納房屋稅就是合法的房屋。  
  該處籲請房屋所有人應於房屋建造完成日起30日內,依據房屋稅條例相關規定檢附有關證明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稅捐稽徵處或所轄分處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