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在最近查核稅務案件時,發現某知名美容診所漏報收入致漏報所得約1千4百餘萬元,該診所負責人亦漏報是項執行業務所得,全案業已移請管轄稽徵機關依法處理。
據了解,美容整型市場年產值驚人,不但各地美容中心及診所林立,連各大醫學中心亦紛紛投入。但美容整形多數非全民健保醫療體系,其收入屬非健保給付之醫療收入,而由就醫者自費負擔醫療費用,因此,稽徵機關較難有效掌握其收入來源,部分業者未依稅法規定誠實申報收入,自以為可以逃過稽徵機關之查核。
財政部賦稅署表示該知名美容診所漏報收入之情形,查證過程雖較費時,惟在稽核人員細心追查下,仍查獲該診所漏報收入2千6百餘萬元;因該診所未依法設帳並保存憑證,經認列必要費用後,計漏報所得1千4百餘萬元,該診所負責人亦漏報是項執行業務所得,除依稅法規定補稅外,並將被裁處二倍以下罰鍰,可謂得不償失。
賦稅署呼籲,執行業務者規避稅負之情事已違反稅法規定及社會正義,除稽徵機關對各執行業務者之資金往來對象進行實地訪查並蒐集相關違章事證外,民眾若發現不法漏稅事證亦可向各區國稅局舉發,以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與正義。同時,賦稅署亦籲請診所、醫院、事務所、補習班、幼稚園等執行業務者,如有不實申報執行業務收入或虛列費用情形,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在未被檢舉或被查獲前,儘快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利息,以免因被查獲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