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 多功能櫃台延長上班時間受理補發97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張貼日:2008/04/18 回上頁友善列印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97年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截止,請納稅人儘速於期限前繳納,以免逾期加徵滯納金。該局並表示:多功能櫃台?方便民眾利用下班時間補發牌照稅繳款書,自97年4月24日起至4月30日,多功能櫃台延長1小時服務,亦即加班補單至18時30分,歡迎民眾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