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繳稅及退稅方式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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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度綜合所得稅自97年5月1日起至6月2日申報,納稅義務人可利用網路申報、二維條碼申報及人工填寫申報書申報等3種方式辦理申報。   財政部指出,納稅義務人不論採用何種方式辦理申報,均無須檢附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及緩課股票轉讓所得申報憑單。有關3種申報方式可採用的繳稅、退稅方式,詳如附表。   另外,利用網路申報者,因稽徵機關無須再行建檔,故申報退稅案件可以在97年7月底以前退稅;至於二維條碼及人工填寫申報書申報案件,收件後因尚須掃瞄及建檔,因此,僅有在97年5月10日前親自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分局、稽徵所申報的退稅案件,才會列入第一批退稅作業處理,97年5月11日起至6月2日止以二維條碼及人工申報書申報退稅案件,就必須等到同年10月31日前才能退稅。為節省徵納雙方的時間,財政部鼓勵納稅義務人多利用網路辦理申報(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