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整修非屬改建範圍免辦申報

資料來源:臺南縣稅務局 回上頁友善列印

(南縣訊)房屋因整修內部,換裝門窗、隔間及粉刷而增加該房屋之價值者,不屬房屋稅條例第7條所訂之改建範圍,不必辦理申報。依建築法第9條第3項規定,「改建」之定義係指將建築物之一部分拆除,於原建築物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高或擴大面積者而言。 如有任何其他疑問請洽稅務局查詢,新化分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5-1110 撰稿單位:新化分局二股--陳惠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