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房屋稅已開徵,繳納期限延至6月2日截止

資料來源:高雄市東區稅捐稽徵處 回上頁友善列印

97年房屋稅5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截止日原為5月31日,因適逢星期六,將順延至6月2日,高雄縣97年房屋稅單已於4月23日委託郵局寄送完成,已收到稅單民眾請如期繳納,以免逾期受罰。如尚未收到稅單者,請向地方稅務局或岡山分局、旗山分局申請補發繳納。
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財政部為提供便民的繳納服務,規劃多元化繳納方式,即納稅人收到稅單後可就近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外,亦可至萊爾富、全家、統一及來來OK等便利超商繳納,另可使用信用卡繳稅,或利用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晶片金融卡網路等轉帳方式繳納。
地方稅務局提醒民眾,若選擇至便利超商繳納稅款,請務必保留交易明細及加蓋便利商店店章之繳款書收據聯等資料,以資為繳稅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