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騎乘機動玩具需課娛樂稅 資料來源:花蓮縣地方稅務局 張貼日:2008/05/09 回上頁友善列印 花蓮縣稅捐處表示,有民眾來電詢問,在醫院、診所、超級市場及便利商店門口,經常會看到電動搖搖馬、抓娃娃等提供娛樂之機動玩具,需要繳納娛樂稅嗎?該處指出,這類搖搖馬、抓娃娃是要課徵娛樂稅的,應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娛樂業者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將會被處以15,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罰鍰,不可不察。該處籲請未辦理登記者,請速至該處辦理娛樂稅代徵手續,以免被查獲受罰。民眾若有娛樂稅之相關問題,請撥免付費電話8226121-138,稅處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