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為遏止印花稅逃漏,97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即將於六月份展開,檢查範圍將選定電力供應業、用水供應業、營造業、廣告業、醫院、診所、學前教育、補習班、汽車駕訓班等行業,查核自93年至97年,5年內簽訂之承攬契約、動產買賣契據、銀錢收據或其他各項應稅憑證。地方稅務局自97年3月1日起至97年5月31日止為輔導期間,以上各業應自行檢查93年至97年各項應稅憑證,如發現有短漏貼印花稅票情事,可於該局實施檢查日前至該局或岡山、旗山兩分局申請開立繳款書補繳印花稅款,否則經該局查獲有逃漏情事者,將按漏貼稅額處5至15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