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採人工及二維條碼方式申報者,必須將申報書及應檢附之文件遞交或郵寄國稅局,採網路申報者,必須依報稅系統畫面指示點選「申報資料上傳」及確認回傳「上傳申報成功」訊息,始完成申報程序。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稽徵機關將依稅籍資料及查得所得資料,按標準扣除額逕行核定,如有應退還稅款將不予退稅,有應補徵稅款除補稅外,並照補徵稅額處3倍以下之罰鍰。應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而未辦理者,對自身權益有極大影響。
該局指出,依往年經驗,部分採二維條碼申報之納稅義務人,在列印二維條碼申報書後即誤認為已完成報稅手續,而未將申報書遞交或郵寄國稅局;採網路申報者,於列印試算表後亦誤認為已完成申報,實際上並未上傳申報。此外,選用信用卡繳稅的納稅義務人,於取得信用卡繳稅授權碼即誤認為已申報完成,實際上亦未上傳申報。
該局進一步表示,採二維條碼申報之納稅義務人,應將列印之二維條碼申報書及證明文件遞交或郵寄國稅局,申報資料錯誤部分應更新檔案並重新列印申報書後辦理申報,不可直接於申報書上塗改更正。採網路申報者,應依報稅系統畫面指示步驟操作,點選「申報資料上傳」,一經網路上傳成功,系統會立即於畫面回傳「上傳申報成功」訊息;點選信用卡繳稅或線上繳稅者,於信用卡繳稅授權成功或線上繳稅完成扣款時,此時僅完成繳稅程序,仍應依系統畫面指示繼續點選「上傳」或「按這裡繼續申報」,並於畫面回傳「上傳申報成功」,始完成申報,再點選「列印收執聯」,由印表機列印收執聯及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有應檢附證明文件者,應於6月12日前將應檢送各項證明文件單據申報表連同各項單據文件遞交或郵寄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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