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本縣97年期部份街道房屋稅調漲係依據房屋稅條例第11條規定,每三年重新評定一次,為配合法令規定,本縣97年期房屋稅略為調整部份商業繁華路段地段率,因此您的房屋稅有可能將比往年稍為提高。
針對日前鳳山市市民代表反映房屋稅調漲,未事前知會屋主或市公所乙節,該局表示,該局已於97年期房屋稅開徵前分別函知各鄉鎮市公所,將相關調漲公告張貼於鄉鎮市公所辦公室明顯處張貼,且於該局網站(www.khbt.gov.tw)張貼公告及相關「街道路地段等級標準表」,並持續對外發佈相關新聞。
為使納稅義務人更加明瞭,該局再次將高雄縣97年期房屋稅調整之街道及調整率列示如下,詳細情形請參閱該局網站張貼之公告及相關「街道路地段等級標準表」:
(一) 鳳山市:鳳頂路、青年路二段、文衡路及中山西路,調升10%。
(二) 仁武鄉:中正路、中華路、仁和街及仁和南街,調升10%。
(三) 大社鄉:中山路及三民路,調升10%;翠屏路及自強街調升5%。
(四) 岡山鎮:民有路及中山北路,調升10%。
(五) 路竹鄉:中興路,調升5%。
該局表示,房屋稅係屬地方稅收,地方因繁榮所多課徵之房屋稅,將取之於民用之於民,對地方社會建設將多有所助益,您我將皆可共享因稅收充裕加速提昇本縣公共建設品質之福祉,還請納稅義務人多多體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