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訊>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目前屏東縣房屋稅率可以概分為3種:住家用最低為房屋評定現值的1.2%;營業用房屋最高為3%;非住家、非營業用房屋(如私人醫院、補習班等),稅率是1.5%。買屋前,最好先確定房屋以前的用途,如果過去曾作營業使用,但購入房屋後要改為住家使用,就必須立刻向所轄稅務局(或分局)申請改課住家用稅率,才不會持續被按較高的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除此之外,房屋的建材、路段(繁榮路段的房屋稅,會比一般路段高),房屋的總樓層數和房屋稅高低也有關係,通常總樓層愈高房屋稅愈加重。
該局還表示:依房屋稅條例相關規定,房屋受到重大災害,造成半毀或全毀的情況,可申請減免房屋稅。減免的幅度,視實地勘查該房屋毀損或不堪使用之程度決定,從減半課徵到全部免稅不等。但應於災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所轄稅務局(或分局)申報,逾期申報者,自申報日當月份起減免。